1. 项目名称
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--基础设计概算分解工程造价咨询服务。
2. 项目规模
该项目占地面积 900 公顷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500 万吨/年炼油、165 万吨/年乙烯等 32 套炼油、化工装置、8 个码头泊位和一条铁路专用线及配套设施,报批总投资 837 亿元。
3. 服务范围
基础设计概算分解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160万吨/年煤柴油加氢装置、250万吨/年蜡油加氢裂化装置、370万吨/年柴油加氢裂化装置(含70万吨/年轻石正异构分离单元)、500万吨/年渣油加氢装置、40万吨/年焦化石脑油加氢装置、180万吨/年汽油加氢装置(不含醚化单元)、180万吨/年汽油加氢装置-醚化单元、160万吨/年延迟焦化装置、4×12万吨/年硫磺回收装置、酸性水汽提装置、溶剂再生装置、165万吨/年乙烯装置(含湿式空气氧化单元)、20万吨/年丁二烯抽提装置、70万吨/年裂解汽油加氢联合装置(含3万吨/年苯乙烯抽提单元)、100万吨/年碳四联合装置、煤制氢联合装置及其配套系统工程及界外设施。主要咨询工作包括:
(1) 基础设计概算分解:为了规范和加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华锦联合石化”)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概算控制工作,实现概算分解预控和全过程动态监管,有效控制项目投资,依据招标人提供的《基础设计概算分解方案》(详见招标文件附件) 编制《基础设计概算分解实施细则》及相关表格,对基础设计概算的各装置(主项)按设备购置费、安装主要材料费、建筑主要材料费、安装费、建筑费进行分解,并形成框架采购等大宗材料的用量及概算投资汇总;
(2) 编制工程造价(费控)相关工作的统一规定及报表:包括预(结)算审核统一规定、进度款审核统一规定和发包人供应材料结算统一规定及相关报表;
(3)为完成基础设计概算分解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需要开展的其它工作。